【导语】:2023年最新茂名翻建自住住房贷公积金款贷款指南。附受理条件、所需材料清单和办理窗口等信息,详情见正文。
2023年茂名翻建自住住房贷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受理条件
1. 申请贷款时须六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必须是本市范围内翻建普通自住住房,且是翻建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
3.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未按时足额还款记录不超过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五年内没有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不得超过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6、异地贷款,受理与中心业务合作的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海口市、儋州市、湛江市、肇庆市、阳江市、云浮市、伊春市)缴存职工申请。
二、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
2.常住人口登记卡
3.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
4.收款凭证
5.还款账户资料
6.贷款用途证明
7.贷款担保资料
8.评估报告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0.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
11.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个人征信报告
15.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申请预受理,扫描上传电子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并核对申请资料,符合贷款政策、资料齐全的受理并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回单》。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3.审批:后台工作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资料复核并进行合规性审核,提交相关人员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并通过人工或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审批不予通过的,由受理窗口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及补正的方式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4.办结:发放贷款后,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事项办结。
四、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按规定格式复印的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并核对申请资料,符合贷款政策、资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回单》。资料不齐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当场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3.审批:后台工作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资料复核并进行合规性审核,提交相关人员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并通过人工或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审批不予通过的,由受理窗口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及补正的方式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4.办结:发放贷款后,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事项办结。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668-12329
六、办理窗口
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公积金信贷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茂名市迎宾路46号一楼贷款中心公积金贷款窗口
办公电话:0668-270066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公交9路;10路;202路/202路专线;207路/207路专线;210路/210路专线到市公交公司站下车向正北方向出发,沿光华南路走130米,红绿灯路口左转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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