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为就业、升学、住所等各方面的原因,需要从原参保地转出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首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转移或者需要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在迁入地的社保局办理。
茂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内、省外转入:
办理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在缴费期间跨省、市转移的,转出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在同一统筹市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只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三)在同一区(县级市)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在户籍迁移前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按参保地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或者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五)参保人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先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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