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高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1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17:30,详见正文。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7日(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6日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3.高州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内人员及解聘或辞职(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高州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系统
“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进行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资格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错失考试资格。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对于报名时不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伪造或不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见附件3、4、5)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经历的界定以单位缴纳社保清单为依据(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7日)。
(二)现场资格复核及加分复核
1.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及加分复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作自动放弃笔试处理。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加分复核的,作自动放弃加分处理。因疫情影响,资格复核及加分复核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高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
2.资格复核及加分复核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报名系统,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到证》;(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定原件;(5)相应资格证;(6)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考生,需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9)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10)单位缴纳社保清单(仅限需有工作经历岗位)。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10)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卫生类(医、药、护、技岗位)笔试内容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非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卫生健康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
2.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联系方式
(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
(二)高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电话:0668-666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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